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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宣传
省粮食局 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关于认真做好中晚稻收购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
2013-08-08 22:28:50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490次 评论:0
各市、州、县粮食局,中储粮各直属库:
      中晚稻是我省主要粮食品种,占全省粮食总产量和总收购量的60%以上。确保中晚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,事关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和全年粮食收购目标任务的实现。为及早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各项准备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调查产购情况,正确分析粮食市场形势
各地粮食部门、中储粮直属企业要认真开展2013年中晚稻产购情况调查分析工作。包括种植面积、预计产量和收购量、稻谷质量、仓容需求量、种植成本及农民、粮食经营企业对收购价格的预期等。分析预测今年收购价格水平、市场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,提出相应建议。各地调查情况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,形成专题分析材料,连同《2013年中晚稻产购情况预测统计表》(见附件1)上报市州粮食局和中储粮直属库汇总,市州粮食局、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将汇总情况报省粮食局、中储粮湖北分公司。同时,各地要将中晚稻收购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。
二、加强统筹衔接,认真做好收购库点推荐审核工作
根据当前粮食市场行情,预计将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,各地要及早做好托市收购准备。由于中晚稻收购量大,收购范围广,合理布设委托收购库点、准备充足合格的仓容将是保障收购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。各地粮食部门会同当地中储粮直属企业,加强协商衔接,共同做好委托收购库点布局和申报推荐工作。要按照方便农民售粮的要求,根据各地中晚稻收购量、收储企业布局和收储能力等情况,把握国家委托收购库点资格条件,认真审核,合理布设,满足收储需要。各收购库点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,填报《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推荐表》(见附件2),报市州粮食局汇总,市州粮食局与当地中储粮直属库共同审核确定后,报省粮食局和中储粮湖北分公司。
三、合理规划引导,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
各地要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和仓储管理要求,及时指导本地收储企业抓好腾仓并库。针对委托收购库点资质条件,完备相关手续。积极筹措资金,加强仓房维修改造,添置相应清理设施、检测设备以及人员培训,保障收购工作需要。
四、加强协调配合,及早组织和落实收购资金
各地粮食部门、中储粮各直属库要提前会同当地农发行,积极协商落实收购资金贷款,确保托市收购启动后及时拨付到位。同时,各地粮食部门应有效引导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搞好市场化自营收购,及早筹措收购资金,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,加大收购资金供应力度,最大限度满足收购资金需求。
五、采取多种形式,扎实做好收购政策宣传工作
各地要利用横幅、宣传栏、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特别是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意义、国家公布的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格、质量标准、收购纪律要求等,让售粮农民家喻户晓,为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奠定良好基础和营造和谐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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